2018年12月23日17时,达万高速川渝交界收费站开江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点截获一辆东风牌货车(车牌号为苏NCC608)满载未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仔猪。开江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指派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立即赴现场调查处置。经查,该车共载有297头仔猪,货值138700元,货主是一个叫杨某的成都人,该车于12月21日从江苏连云港启运,途经安徽、湖北、重庆,目的地为四川成都,这批仔猪未向当地动监部门申报检疫,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杨某雇佣成都崇州人何某负责交易事宜,雇佣了江苏盐城人王某某及其货车为其运猪,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勘验时发现部分仔猪已死亡,立即通知开江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对死猪和活猪进行了采样,并迅速将样品送达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的通知》和《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调运规定》等文件规定, 12月24日,开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开江县公安局、宝石镇人民政府的配合下,对该批未经检疫的仔猪(其中活猪265头,死猪32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立案查处,县运管所对消毒后的运输车进行了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