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督导四川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及省、市工作安排,开江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创新“12345”机制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整改工作。
一是突出“一个目标”。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提出的六点整改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对照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反馈的十四个具体问题,制定《开江县关于达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作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目标。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法治水平、加大‘保护伞’查处力度、推动社会乱象治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对于十四个具体问题,列出了四十八条具体措施。
二是抓实“两项建设”。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调整充实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新增审计、扶贫等4个成员单位。调整3名法律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同志到县扫黑办工作,制定《县扫黑办工作岗位职责及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县扫黑办自身建设。另一方面,进一步提升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能力。通过讨论学习,准确把握“扫黑、除恶、治乱”的具体任务和工作重心,完善《线索核查管理规定(试行)》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判部署相关工作,成立工作督导组强化督导检查。同时,抓好乡镇、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
三是制定“三张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经县委政法委全委(扩大)会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任务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和乡镇的具体任务职责,《责任清单》明确未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具体问责情形,《问题清单》总结归纳了县扫黑办、政法单位、纪委监委和组织宣传等成员单位和乡镇,目前亟待整改的主要问题。
四是执行“四项举措”。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由县扫黑办草拟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制度、责任书制度、定期研判制度、约谈制度(试行)》,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实行。《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规定每季度谈心谈话的召集人、对象等内容,《责任书制度》明确目标责任书的制定、签订、考核等具体内容,《定期研判制度》明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线索分析研判会议等,内容形式和召开时间。《约谈制度》明确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成员单位和乡镇,约谈问责办法。
五是坚持 “五有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有”内容,并将“五有”工作作为对成员单位和乡镇的考核内容。“一有”三年实施意见,根据自身职能及工作实际,制定扫黑除恶三年实施意见。“二有”年度实施方案,按照“严态势、攻案件、建机制”三个阶段,分别制定年度实施方案。“三有”具体工作措施,政法、纪检监察部门着重突出依法严惩和深挖“保护伞”,组织部门着重突出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顿,成员单位着重突出行业乱象治理,乡镇着重突出辖区治安乱点和行业乱象治理。“四有”行业线索移交,在行业乱象和治安乱点治理过程中,积极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移交线索。“五有”阶段性成果,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清单》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对成员单位和乡镇阶段性工作进行考核,逗硬检验工作成效。
创新实施扫黑除恶“12345”工作机制以来,县公安局移诉涉恶团伙案件1起,县纪委监委查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2起,县检察院起诉、县法院判决“保护伞”案件1起, 多个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具体乱象问题12个。 “12345”工作机制的创新实施,不断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