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情况
2018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县实施棚户区改造690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00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263套,竣工523套,分配公共租赁住房200套。
二、住房保障推进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精心规划三年棚改攻坚计划。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棚改工作推进指挥部,集中办公,落实专人分批次分组推进。
二是完善棚改规定,依照《开江县2013—2020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精心编制了《开江县2018—2020年棚改攻坚计划》,确保了棚改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了棚改政策机制。拟定出台了《开江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建立健全棚改市场化实物安置平台,积极鼓励老百姓通过平台选购存量商品房,确实有效消化我县商品房库存。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项目得到有效推进。
一是狠抓了棚改项目要素保障,提前优先土地供应,多渠道筹集棚改资金,积极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争取金融机构对棚户区贷款资金的支持,目前,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二期1521户,申贷15亿已授信成功,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3835户,申贷28亿前期申贷资料已完成。
二是着力推动棚户区改造,今年我县共实施了棚改项目3个,699户全部开工建设,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其中橄榄大道以南片区棚户区项目相关手续已办理,现正在主体施工;化工厂4、5、6号楼棚户区改造项目, 拆迁协议已签定,安置房正在移交。金源世纪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已完成,正在主体施工。
三是加快续建项目建设,今年我县基本建成和竣工任务分别是263套和523套,基本建成2个项目,共280套,目前主体已完工,正在室内外装饰装修,完成目标任务的106%。竣工项目3个,共523套,完成率100%,其中化工厂、机关幼儿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83户验收已完成,已交付使,2014年三里桥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40套已竣工交付使用。
(三)有序推进住房保障,住房分配及补贴发放及时。
4月10日我县对294户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公开摇号分房,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率147%,发放租赁补贴249户,完成率为249%。
(四)强化后期监督管理,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规范有序。
1.突出抓“四规范”。一是规范受理申请。每年4月通过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和张贴公告等方式发布申请事宜和受理条件,统一时间和地点接受困难家庭申请;二是规范审查核实。认真落实“三审三公示制度”(三审即初审、复审、审核,三公示即初步公示、复审公示、最终公示),邀请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入户调查、全程监督,杜绝“暗箱操作”;三是规范信息公开。通过县电视台、政府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实时公开项目建设情况、房源情况、申请受理名单、法规政策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四是规范评议评定。入户调查结束后,及时组织监察、审计、财政、民政以及社区等部门召开综合评定会议,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人口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排序,并进行现场公证,然后综合入户调查和评定打分情况确定最终实物配租对象。
2.突出抓“三公开”。一是公开征求意见。在实物配租之前,组强保障家庭代表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代表对分配方式和分配程序的意见,据此制定分配细则;二是公开分配方案。通过网站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纳入当年分配的房源套数、面积、户型以及分配的程序、摇号方式等向社会公示;三是公开现场摇号。举行现场摇号仪式,由受保障家庭逐一上台抽取房号,现场即时公布。通过公开各个环节,让老百姓全程监督,确保了住房保障“阳光运行”。
3.突出抓“两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对保障房入住家庭的人员、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进行跟踪,严查骗取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等行为,一经发现直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或调整租金。收回的公租房按程序实行二次分配,确保配租科学合理。二是创新落实退出制度。对保障房租金实行浮动管理,根据市场价格,按照三年一浮动的办法宏观调整租金价格。对家庭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根据保障条件,采取调整租金标准,相互转换,对已不符合租住条件且暂时无法退房的,给予2个月过渡期,超出过渡期按市场租金计收。这样既解决了最困难家庭与一般困难家庭的租金差别,也解决了租金定价的合理性,特别是退出机制得到更好的落实,同时也体现了对承租人的人性化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保障对象收入难界定。对有固定单位的保障对象,可深入其单位了解,相对准确,对没有固定单位,又不定时定点从事一定劳动的保障对象,只能凭其本人申报的收入数量结合家庭生活状况来评估,不够准确。
二是由于住房、车辆、工商、金融相关信息没有共享,核查保障对象购买车辆、工商、金融以及在外地购买住房信息有难度。
三是退出制度完善,但实际执行较困,保障对象不配合。
四是建设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我县财力不足,土地收益不够理想,同时引进社会资金较难,棚户区改造项目难以推动。
四、2019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改造任务重、矛盾多、难度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破解难题。强化工作责任,即分工责任,又协作配合,形成“政府联动、部门协作、合理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统一指挥、运转高效、责任明确的推进体系和责任体系。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类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宣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与棚改的积极性和,消除对征地拆迁的畏难情绪,使群众能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拆迁工作。
三是强化措施,全面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细化任务,落实责任,重点做好棚户区危旧房屋的改造,强力推进续建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四是加大县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棚改申贷资金,积极协助城普公司做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三期3835户融资申贷工作。加大与省农发行沟通与协调,争取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同时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管好用好棚改项目信贷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五是加大棚改力度,全力做好中心城区棚户区一、二期棚改工作,加大拆迁力度,积极推进货币化安置,创新货币化安置模式,采取政府搭建平台组织棚改户购买存量商品房,灵活采取改造方式加以推进。
六是及早筹划准备2019年棚改项目,按照2018年—2020年的三年棚改规划,全力做好棚改工作前期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确保1738户的棚改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