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开好局、起好步,开江县坚持“三精准”,保障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精准识别搬迁对象。聚焦“2018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目标,多次调查摸底,核定全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总规模为10016人,2016年已实施1960人,2017年已实施4046人,2018年实施完成余下的4010人,并完成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精准推进项目实施。出台《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意见》,对建设进度及工期进行安排。要求各乡镇充分征求搬迁对象意愿,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进度”的要求,采取统规联建与统规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统规联建由各项目村成立搬迁对象组成的建房理事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农户自行建设的,必须按照乡镇统一规划,根据住建部门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随意建设。严格执行“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的规定,严禁超面积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2018年5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7月底前完成搬迁入住。
三是精准监管工程质量。成立县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各乡镇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全程监管,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制、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制;项目所在行政村成立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发动群众监督,分级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形成“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严把质量关。同时,严格按照《开江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和纪律规定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