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自建房可以拆了从修吗? |
信件内容 |
庞县长书记你好!请问位于清河路到橄榄广场那一段的自建房可以拆了自己修建吗?因为房子是二十多年前修的,排水功能也不行,每次下大雨,我们后面的房子都要被淹。居住环境条件真的很差。或者你们县政府有没有考虑这一片区的规划? |
部门回复 |
开江县淙城街道办事处 关于县委书记信箱5387号信件的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自建房重建问题,经了解,您所反映房屋位于淙城街道橄榄社区,属城市规划区内,按照《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旧房屋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开江府办〔2024〕84号)规定,城市规城市规划区内及场镇建成区范围内鉴定为D级危房和虽为C级危房但继续使用存在较大风险的,经由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审批后,可进行原址原合法面积重建。 关于政府对该片区征拆的问题,经了解,目前没有对该片区的征拆计划。因产权人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建议您结合房屋实际,做好房屋排危处置,确保生命及其财产安全。 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向您解释了具体情况情况,您已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您若还有其它疑问,可直接与开江县淙城街道办事处电话联系:0818-7272661。
开江县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9日
办理人员:吴海生 联系电话:15760695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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