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开江县桂花街是否拆迁或者是城中村改造的问题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庞县长:您好! 我是桂花街的一名居民,因为这条街已经是35年前的建筑,各方面已经与现在的城市建筑要求都相差甚远,所以想咨询一下,近年县政府有没有对桂花街的拆迁或者是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如果有,拆改政策有哪些?如果是没有,业主是否可以申请旧房原地翻新重建?如果是可自申请自主重建,有没有统一的设计要求? 谢谢! |
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桂花街暂未在拆迁或城中村项目之内,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旧房屋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23〕84号)第(五)条:城市规划区及场镇建成区自建房危旧房整治。城市规划区内及场镇建成区范围内鉴定为D级危房和虽为C级危房但继续使用存在较大风险的,可采取原址原合法面积重建或异地安置。原址重建的,产权人聘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后提出申请,由所在社区、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审批后,进行原址原合法面积内重建,审批手续完善后需在一周内开工,半年内建成。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确因周边客观条件限制,不能满足现行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在满足国家消防、安全等强制规定的前提下,经征求有关相邻权利人意见,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新建建筑退距可按照不低于现状水乎控制。城镇规划区内的C级自建房由产权人负责自行进行维修加固,经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隐患销号,并报县住建局备案。如您所居住的房屋符合上述要求,请按流程办理即可。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1788399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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