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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详情

写 信 人: *** 写信时间: 2022-08-18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信件编号: 5952 信件类别: 咨询
信件主题 电动自行车上牌问题
信件内容 李县长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带脚踏助力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需要牌照吗?谢谢您!
部门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交警大队立即安排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讲解了关于电动车自行车上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所需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只要是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均可以在交警大队车管所登记牌照。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咨询,电话:0818-8231168.

开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