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农村分户 |
信件内容 |
回龙镇长田乡庙子岭村。本人39岁,妹妹37岁,父母70岁,同在一个户口本上,我想单独出来分户,是否可行????我没有新增或者新修宅基地的想法,因父母已有一块宅基地 |
部门回复 |
尊敬的舒开军先生: 您好!您于2024年6月29日向开江县回龙镇政府咨询农村分户事宜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目前农村分户事宜由公安机关办理,经电话与您了解情况,并与公安机关联系,由于您目前无充足分户理由,暂不符合分户条件,具体农村分户条件以公安机关答复为准。若您需要分户,请您到辖区公安机关咨询办理分户事宜。 2024年7月2日,我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回龙镇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若您仍有疑惑和其他问题,敬请致电回龙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18-8323654。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经办人:梁尤东,联系电话:0818-8223654。
开江县回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