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无固定职业及住所,望户口签回父母名下。 |
信件内容 |
张县长 你好,我原地址是开江县普安镇宝塔乡马溪沟村三组人。01年上学时户口随上学至学校。毕业后户口签回原地。现处开江新宁镇嵩峰寺街1号。身份证号:513023198007150532。 务工在外,无固定职业及住所。父母,两叔(二叔残疾,三叔单身),亲人都在农村。想咨询如何将我的户口迁回父母名下。谢谢。我的电话:16605755001 盼复 |
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无固定职业及住所,望户口签回父母名下。您原户籍是开江县普安镇宝塔乡马溪沟,2001年上学时户口随上学至学校,毕业后户口签回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1号。按照《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我局工作人员已就相关情况与你沟通解释。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开江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咨询,电话:0818-8203636
开江县公安局 2025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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