淙城街道组织召开小区物业管理暨业委会管理座谈会
来源:淙城街道办
发布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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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街道小区物业管理行为,增强小区业委会组织管理水平,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10月9日,淙城街道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小区物业管理暨业委会管理座谈会。会议由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肖宇航同志主持,蜀江律师事务所王毓森律师在会上开展专业法律培训,综合执法办、行政办、党建办工作人员及16个社区(村)书记参加此次会议。

法律顾问王毓森律师就小区物业管理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开展了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参照《民法典》《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根据淙城街道小区实际情况,着重对街道办、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讲解,对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情形及相关程序进行了阐述,对业委会委员的资格条件、任期规定以及其他方面等进行了解答。

培训结束后,各社区(村)书记结合实际、各抒己见,尤其就小区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表了看法。新安社区书记蔡裕君、真武宫社区书记陈庆祝、明月社区谢德勤等人都谈到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他们表示,当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成为一大难题,物业管理不规范,老旧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在前期程序尤其艰难,在成立后由于缺乏工作经费等各种原因也难以发挥出应有作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难以适用于老旧小区,但是对于新开发楼盘小区,物业以及业委会可以作为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接龙桥社区书记龙兴川、橄榄社区邓宏儒、九石坎社区陈远福等人就一些成熟小区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看法:陈远福表示,社区以及业主委员会难以对物业管理企业产生约束作用,各职能部门、单位、社区职能职能不明确导致小区治理过程中各种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比如对于公租房、廉租房的管理,房管所在收取管理费用后未落实管理职能,管理事项全部落在社区肩上,给小区和社区造成负担。邓宏儒表示,在业主委员会委员推荐或自荐人选问题上,社区干部、党员不是业主,不具备业主的身份资格,如何通过优化业主委员会成员结构,从而真正发挥出党建引领的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刘贤建表示,在协调处理小区物业管理纠纷以及组织筹备业主大会的过程中汲取到许多经验教训:我们必须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大会指导条例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将这些基本法律知识学牢学透,将基本程序弄懂弄通,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街道办政法委员、副主任李昌军表示,各社区(村)书记都基于自身工作经历以及辖区实际发表了各自的想法,这对于持续推进淙城街道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小区管理,要结合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对于新楼盘,从一开始就要通过正当程序及时成立业主大会;对于老旧小区则要灵活处理、积极引导,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同时要充分发挥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机制的作用,通过社区对物业客观公正的考评,不断提高物管服务水平。

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肖宇航表示,此次座谈会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座谈,效果很明显。他强调,一是要认真思考,高度重视。街道办成立的初衷就是提高城区服务职能,而物业管理是关系居民幸福感、满意度的重要环节,街道上下要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切实提高辖区物业服务水平。二是要循序渐进,以点带面。前期我办物业管理也有一些成功的典型案例,譬如东方之骄小区、时代中央城小区等,可以继续推广,因地制宜,逐步推进,一步步将辖区物业纳入规范管理。三是要强化部门联动,目前我办正在拟定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城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物业管理常态机制,针对物业管理各环节容易出现“推诿扯皮”情况,协调各部门各环节负责人员共同协商解决,疏通物业管理赌点,理顺城区物业管理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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