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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9-04     点击数: 人次

​杨黎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限定区域销售生猪产品的建议》(第21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强化政策宣传

(一)多渠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科技下乡、农资打假、安全生产等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方式,在各乡镇(街道)重要路段、重点场所、集贸市场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扎实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畜产品安全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册、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105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生猪定点屠宰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全覆盖组织培训。今年3月至5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全县非洲猪瘟防控与恢复生猪生产工作,专题组织了4场次370余人的培训会,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生猪生产(经营)业主代表全程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专门增设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以及农业农村部、省、市就生猪屠宰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极大地提高了生猪屠宰企业和生产经营企业的法纪意识,全县生猪屠宰行业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三)广角度收集问题。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私屠烂宰、经营病死猪肉或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以及跨区域销售等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共收集问题线索26条。对收集到的问题,积极协调公安、市监、商务等职能部门(单位)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二、全面排查整改

根据省市生猪屠宰工作要求,结合该建议案提出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畜牧与渔业管理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等工作人员,对全县8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实行逐一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台账,分项落实。目前,电子出证系统已实行严格管理、跨区域出具检疫票证等乱象全面遏制,不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屠宰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已全面整改到位。在排查整改工作中,对县域内3家屠宰企业亮出了红牌警告。

三、严格执法监督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县动监所每月对全县8家屠宰场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查屠宰场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查检疫人员是否按要求到岗、是否按规程进行屠宰检疫、查验讫印章是否符合要求、查检疫票证和相关表格填写是否规范等,常年监管率达到100%,规范了生猪定点屠宰检疫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县肉食品安全。二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拳出击,对屠宰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今年共查处生猪屠宰违法案件2起,罚款6407元,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三是规范屠宰行为。2017年,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复核我县生猪屠宰企业共8个(其中A级1家、B级7家),现已取得合法资质的2个,另1个正在审核申报资料,其余5个屠宰企业与全市31家生猪屠宰企业正在按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要求积极准备申报资料。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的通知》(农牧发2019〔34〕号)要求,全市已对没有取得合法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包括开江县5个)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没取得合法资质的屠宰企业一律关停,并撤出官方兽医。届时,我们将严格执行部、省、市工作要求,撤出派驻官方兽医并严厉打击违法屠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8日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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