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公示(村民码头及游船渡口整治)
整治问题 | 宝石桥水库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有多个村民码头及游船渡口 |
责任单位 | 县交运局,宝石镇、沙坝场乡、讲治镇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阮德章、唐世顶、郝爽、雷雳 |
联系电话 | 0818—8222469、8340021、8202666、8342058 |
整治目标 | 一级保护区禁止船舶(只)通行;二级保护区船舶(只)污染得到有序管理,风险可控。 |
整治措施 | 一是对宝石湖库区所有游船从5月29日起全部封停;二是5月29日内完成对宝石湖库区售票窗口以及与旅游有关的标识进行清除,将游船售票窗口改造成为水上交通服务中心窗口;三是6月15日前制定游船彻底取缔方案,7月前完成整治。 |
整治主要工作及成效 | 宝石镇设置村民临时停靠点22个,取缔取水口附近新沟湾、刘家湾2处停靠点,取缔6艘生产自用船;讲治镇设置镇龙寺村临时停靠点2处,取缔一级保护区内该村停靠点1处;沙坝场乡设置村民自用船临时停靠点8处,取缔一级保护区内24处自用船临时停靠点。县交运局取缔撤销库区3处客船渡口。通过对宝石桥水库村民自用船只和停泊位置的规范,水库一级保护区禁止通行,二级保护区的自用船只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水源污染的风险得到更加有效的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