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民政局关于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工作,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州市2019年度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方案的通知》(开江委办[2019]35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局整治活动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上下功夫”要求。通过集中征求群众建议,广纳民策,认真回访评估成效,彰显民意,以宣传凝聚民心、畅通渠道、增添合力,不断凝聚群众力量,赢得群众信任,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内容及分工
根据县委目督办《开江县整治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分类移交统计表》的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梳理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统筹研判后调整整治事项及分工如下:
(一)因生活困难,申请低保或调高低保档次等问题(代码3000、1502、2101、2102、2103)。
责任领导:钟 瑾
责任单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二)要求解决三线建设补贴及其他等问题(代码1703)。
责任领导:孙 强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三)残疾人,家庭贫困,要求政府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代码2101)。
责任领导:高 毅
责任股室:福利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四)要求提高农村老年人待遇,部分高龄老人无法享受低保等问题。(代码1703)。
责任领导: 高 毅 钟 瑾
责任部门:福利股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五)农村养老机构偏少、设施不健全,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以及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代码1701、1702)。
责任领导:孙 强 高 毅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福利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六)因家庭生活困难,申请临时救助等问题(代码2101)。
责任领导:孙 强
责任部门:社会救助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七)农村村社干部工作量大、工资偏低等问题(代码2301)
责任领导:王小云
责任部门:基层政权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八)殡仪馆烟花爆竹及乐队噪声太大等问题(代码1701)
责任领导:邬宗伟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股
完成时限:9月12日前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一8月9日)。局属各单位、股室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对照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单位、股室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具体措施、步骤和方法,细致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干部积极做好整治工作。
(二)落实整改阶段(8月10日-9月12日)。局属各单位、股室要严格按照整治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对问题台账列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13日-9月20日)。全面对照县“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和整治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民政局“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鸿为组长,班子成员邬宗伟、高毅、孙强、钟瑾、王小云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整治工作由问题认领股室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为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视,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监督指导。“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监督检查村干部有无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建立长效机制。解决群众最不满意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单位、股室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信访等多渠道解决调处机制。在妥善处理群众最不满意问题的基础上,突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附件:开江县民政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开江县民政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