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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3号提案的答复函(C)

来源:县交运局     发布日期:2018-06-01     点击数: 人次

周亚萍等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亟待整修“天廖”公路的建议》(第2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天廖”公路属村道。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可以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者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对乡道、村道进行日常养护。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村道的小修保养、日常保洁等工作,维护村道的路容路貌。建议普安镇人民政府拓宽融资渠道,采取企业投资,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改建该路,同时村委会应在普安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加强道路的日常养护,确保道路畅通。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办公室  雷  挺    8225619


开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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