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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B)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6-20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B)

县商务局:

现将骆丽娟委员在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如何规范我县快递行业健康发展》(第14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快递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先导产业,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18年3月2日李克强总理签发的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快递暂行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针对快递业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邮寄对贵重物品未尽到提醒义务应赔偿、寄件丢失损毁应首接首赔、私拆冒领出售个人信息吊销快递资格、快递企业应设立统一投诉电话”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局职能职责,我局将积极配合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对我县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我县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联系人:市管股   张小华  13340823111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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