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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三次会议第22号提案的答复函(A)

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8-07-04     点击数: 人次

尊敬的许崇清、刘志巩委员,你们好!

  你们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殡葬用地》和《加大对城区灵堂治丧管理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们收入的增加,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受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搭设灵堂、违规土葬、对旧坟进行改建等丧葬陋习一直存在,这不仅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且违背了国家倡导的绿色、文明、低碳、生态的殡葬新风尚。

  二、建议的处理结果

  (一)加强对殡葬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1月以来,我们通过发放宣传单、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利用赶场日、人口密集等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每月一次的殡葬法律法规、惠民殡葬、等殡葬政策的宣传,并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月宣传一次,坚持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答疑解惑,使广大群众能了解和知道殡葬法律法规和殡葬相关政策并自觉遵守。

  (二)倡导绿色、文明的殡葬新风。我国是一个有几千年文明的国家,殡葬习俗俗沿袭了几千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彻底根除丧葬陋习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一要利用网络、电视、微信等坚持不懈地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改变大家的一些观念,包括消费观念、殡葬理念、孝亲敬老、厚养薄葬这种理念,让“绿色殡葬”的方式得到更多人的理解,树立正确的丧葬新观念、新思想。二要党员“做表率”革除陋习。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表率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模范遵守殡葬改革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丧葬陋俗。

  (三)大力倡导和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探索采用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和深埋等节地安葬方式。在民政局十三五殡葬规划中,我们拟修建一座存放骨灰的骨灰堂,拟在任市镇、新宁镇、回龙镇、灵岩镇、长岭镇修建农村公益性公墓,为城乡居民逝世后提供必要的安放、安葬场所。我们每年还捐赠一定数量的壁墓,用于家庭困难的逝者免费安葬。

  (四)严格执法,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是要加强巡查,民政执法队要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包干区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严格执法,对拒不火化、乱搭灵堂、大搞封建迷信等违反《殡葬管理条例》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三、建议意见

  民政部门下属的殡葬执法大队编制有限,执法力量薄弱,而当前殡葬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程度不一的违反文明治丧的行为,并且谁家在办丧事,左邻右舍、亲朋好友都会去帮忙和吊唁,无形中形成了一种“人多势众”的局面,一旦让少数几个殡改执法人员前往执法,会被围攻甚至遭受辱骂和殴打,仅凭民政执法队的力量,实难对殡葬违法行为进行有效打击。我们将和你们一道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建议,从公安、城管、运管、乡镇、社区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强有力的联合执法大队,对殡葬违法行为进行强力打击。

  尊敬的两位委员,非常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注,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态度积极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也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民政工作。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联系人:社会事务股  邓崇禄  电话:1518289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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