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局关于开江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第47号议案的答复函(B)
尊敬的李克武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建议开江县农业局能否早日实现2017年在开源村规划的排灌项目和硬化环湖路工程”的提案,现将事项答复如下:
县农业局于2016年对新太乡开源村进行了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计划采用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财政增加资金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PE管道铺设380m、闸阀井12口、沉砂井12口、蓄水池2口;田间道路工程建设机耕道850m、生产道695m及上坡梯步302m。
根据《开江县财政局开江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财政增加资金工程项目预算评审回复的函》(开财函〔2016〕1024号),该项目审定金额为73.71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招标控制价为66.95万元;工程监理费为0.97万元;其它费用5.79万元)。建议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69542.32元。
项目经过预算编制、上级主管部门方案批复、项目预算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2017年4月11日以《关于实施开江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中央财政增加资金工程项目的请示》(开江农业〔2017〕54号)文件报请县政府批复项目实施,但未得到县政府批复文件。2017年10月30日,县农业局将请示文件再次通过OA系统报送县政府,但至今仍未得到批复,所以导致原规划项目至今未能实现招投标。待政府批复后,按照项目规划进行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