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函(A)
梁远军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物业管理,构建和谐小区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成区的扩大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县城内物业住宅小区不断建设投入使用,楼盘也由原先的普通楼盘向高品质楼盘发展,物业公司也由小逐渐壮大和正规,外地的一些高水平物业公司也进驻我县进行服务,带动了我县的物业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针对物业管理中的乱像,加大了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并多次出台整顿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措施;按照县政府的部署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代县政府拟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已印发出台,各职能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这将近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质量好坏以及监督,都需要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的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及时,将直接影响小区内物业管理工作,我局将积极配合乡镇、社区对未成立业主委员的物业小区及时引导成立,对于小区内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企业形成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这将有助于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有序。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满意的小区,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解聘,并重新选聘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取消,现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物业服务行业。按照国家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目前我省正在探索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研究制定《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
虽然我县原先的一些老旧开发楼盘因为品质不高,在配套设施建设中不是很健全,但近几年我县的开发楼盘品质已逐步提升,小区配套设施和安防设备已基本健全,小区业主也基本满意。下一步,我局将在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上严格审批小区内的配套设施设备等各项指标,并加强物业公司安防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让广大业主居住在环境舒适的小区,提升幸福指数。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房产股 文华军 13982882277
开江县住房成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