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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057号提案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开江县治理办     发布日期:2021-06-25     点击数: 人次

 曹浪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第05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您在提案中指出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存在垃圾处理不到位、缺乏资金支持、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差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我办牵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前期,我办组织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农村垃圾治理面广量大,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偏远区域垃圾治理投入不足、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垃圾乱堆放、清理不及时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县政府办、城乡环境治理领导小组名义,先后出台印发了《开江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及存量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开江县乡镇垃圾收集转运处置方案》等文件。在处理模式上,我县对农村生活垃圾按照“户集、村收、镇(乡)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全县所有乡镇产生的农村生活垃圾,由各村保洁员负责分类处理后,对需降解的垃圾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县财政根据因素分配法解决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县城区(含普安场镇)全面实行清扫保洁、清运、清洗市场化运作,生活垃圾采取快清快运的方式进行巡回收集,集中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

二、提案办理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班子和具体经办人落实此项工作,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县政府副县长楚峰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垃圾处理不到位问题。目前,我县采取的“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机制。县政府为各乡镇场镇、村配备固定清扫保洁人员,并逐年调整增加。场镇保洁员根据乡镇幅员面积和人口进行设置,其经费来源于县就业局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40、50人员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按不高于900元/人/月发放,乡村道路保洁主要为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聘请贫困人口按300元/人/月发放。根据2016年中央财政部与中央组织部文件,乡镇可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作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的内容,并足额分配,聘请的保洁人员要履职尽责,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全覆盖保洁。镇、村两级对保洁人员加强考核评比,县上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垃圾不留盲点、死角。虽然我县大部分乡村在垃圾处理问题上有着严重的不足,村民按就近就便原则处理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但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和投入的不断增加,这一问题也将逐步改善。

(二)关于缺乏资金支持问题。近年来,我县对乡镇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强,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仅2020年,该项资金投入1018万余元,其中:乡镇基本财力保障因素分配220万元,场镇保洁员428.16万元,垃圾处理370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将继续加大城乡环境治理经费投入力度。

(三)关于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差问题。前期,我办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手册、开展保洁员培训、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开通全县投诉举报电话8139555和环境治理曝光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曝光“脏乱差”典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活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宣传方式,继续加大环境治理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环境保护意识,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时时注意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开江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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