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074号提案 协办意见的函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现将柏春雪委员在县政协
一、洗车行业《营业执照》办理现状
针对申请经营范围中涵盖“洗车服务”的城区市场主体,我局在受理营业执照时依据申请者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房屋确权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任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办理。
二、改进措施
面对无任何文件、行业规范可依据时,我局市场准入股在受理申请“洗车服务”经营范围时将履行告知责任,明确告知当事人,要求同步问询开江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涉及环评、规划布点等办理的单位,提前了解经营场所是否达到环评条件和规划布点要求,并向市场主体出具告知承诺函,告知涉及到的许可事项及许可办理单位,要求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后期我局在受理市场主体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申请洗车服务时,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联合涉及环保、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开展现场勘验活动,联合治理。
三、下步建议
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江生态环境局等主、协同单位,共同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明确城区洗车业区域范围及经营场所的规划布点,进一步使城区洗车业达标规范。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