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8号提案协办意见(B)的函(开市监函〔2022〕13号)
县经信局:
现将李晓蓉委员在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小微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建议》(第108号提案)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省局、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通过统筹协调、宏观把控、微观扶持,促进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强化宏观政策引导。为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开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小微企业和困难群众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对民营企业支持帮扶提出了具体措施,落实了相关责任单位,从县级层面强化了宏观政策支持。
二、加大微观措施扶持。县财政局出台《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的通知》、县公安局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县金融办出台《开江县“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助推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突出财政资金引领示范和农业融资信贷担保增信分险功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投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县经信局、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教科局、县商务局和县投促服务中心等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投资、科技创新补助、小微企业基金、大学生创业补贴、融资贷款服务等具体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清障、助推”。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