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函(B)
李芳代表:
你在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开江中学实验学校校门口环境综合整治》(第18号建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情况
校园周边环境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事关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涉及面宽、政策性强,为了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周边安全综合管理,我局于2015年牵头拟订《开江县县级部门及乡镇履行学校安全联动监管责任考核办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学校安全联动监管责任进行了分解;经县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各乡镇、县级部门贯彻落实,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了全县综合目标绩效管理,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督促,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部门联动集中整治
近几年来,我局督促全县各学校落实《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加强校门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安排各学校排查周边存在的治安、道路交通、食品卫生等突出安全问题,梳理后商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治。每学期开学后及期中,我局均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城管执法大队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结合“打非治违”行动,开展为期一周左右的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对网吧、书摊、流动饮食摊点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等进行疏导和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效果,为学校营造了较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每次集中整治后确实存在反弹现象,目前县政府已出台《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开江府办发[2018]78号),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健全职能部门常态治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涉校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强对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违章经营场所、违规饮食摊点等的清理整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社会理解、支持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政策法律和安全监督股 朱洪旭
联系电话:8232585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