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函(A)
唐德永委员:
你在政协开江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建议》(第3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所提及的中小学生校外交通安全问题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加强了学生安全包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但对学生校外使用交通工具进行监管不是学校的法定职责,而是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尽管如此,我局也高度重视学生校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2017年“10.4”广福镇交通事故发生后,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运管所、县安监局、县教科局等部门,开展了“开江县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专项行动前,我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自查自纠工作。一是制发《开江县教科局关于转发〈开江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教职员工及学生认真学习《方案》、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无证驾驶两轮车、三轮车以及其他机动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包括公路客运车辆、家长接送车辆),两轮车、三轮车不加装遮阳(雨)棚(伞)。二是各学校在校门口悬挂“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不乘坐违法车、超载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标语。三是召开民办学校专题会议,要求各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不使用未经许可使用的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黑校车”)接送学生;许可使用的专用校车不超载、超速,并建立好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和运行台账,定车、定人、定时、定线运行。四是发动各中小学校摸排涉生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工作;特别是要求各中小学校,今后凡发现“黑校车”、两轮车、三轮车、无牌无证车、超载车(包括公路客运车辆、家长接送车辆)等接送(搭乘)学生、幼儿的,校车超载的,立即举报到当地乡镇政府、辖区交警中队、公安派出所、运管站查处。五是专项行动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议定,建立涉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为建立学校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我局于2017年11月专门出台了《开江县教科局关于学校开展“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除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规定,开齐开足《生命·生态·安全》地方课程外,一是每年10月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月不同主题的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邀请交警、公安民警举办交通安全专题讲座,以及安全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展板、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报刊、校园网络平台、LED电子屏等载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二是构建“家校联系”的教育平台,建立教师常态化家访和家访回访制度,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学校每班老师至少每周通过电话、家庭访问、QQ聊天、微信群、家园联系手册等多种方式开展家访活动,与家长尤其是留守学生家长进行一次沟通,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三是开展家校共育系列活动,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或座谈会等活动,并以安全宣传、监护责任引导为主要内容。四是开展服务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学生家庭,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知识、安全、法制、食品卫生等知识宣传。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 朱洪旭
联系电话:8232585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