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函(A)
陈通华委员:
你在政协开江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幼儿接送车辆管理的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幼儿接送车辆基本情况
全县已批准使用的专用校车20台(全部是民办幼儿园使用,其中:原甘棠镇中心幼儿园校车已申请停止使用),个别民办幼儿园有使用非法校车的现象,主要是使用非营运性质的面包车接送幼儿。目前,审批的专用校车均按规定安装了GPS,但GPS监控平台未接入本县监管部门,无法适时进行监管;对此,我局已向县政府报告纳入2018年财政预算,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县教科局、县运管所对接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部门、运管部门并核算费用后,实施GPS监控平台接入工程。
二、校车管理及宣传教育方面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局每年2次牵头拟订《开江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协调安监、交运、交警等部门,开展全县校车安全检查及“黑校车”专项整治工作。2017年,检查组共挡获了3台“黑校车”和2台超载的专用校车,公安交警、交运部门依法扣车并作出了处罚,县电视台全程跟拍并进行曝光。同时,我局每年组织2次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邀请交警、交运部门进行校车安全、校车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训。2016年以来,我局编制了《拒绝“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告知书》,转发了《开江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全县各学校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及家长拒绝乘坐“黑校车”。
今后,我局将坚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黑校车”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开江县教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股 朱洪旭
联系电话:8232585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