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函(B)
开江县工商业联合会:
你们在政协开江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选派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的建议》(第3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在办民办学校71所,其中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6所、幼儿园64所。7所中小学中,除开江县任市镇双河小学在校学生人数超过100人外,其余6所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均在100人以内(有的在校学生人数只有10人左右);民办幼儿园共有在园幼儿学生4000余人。
二、加大了民办教育扶持力度,改善民办教育薄弱环节
(一)加大了民办幼儿园园长培训力度。针对当前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园,园长整体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近几年来,县教科局选派了10余名民办幼儿园园长赴国内各高校参加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了幼儿园园长规范办园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大了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随着“全民办教育”大潮的兴起,越来越多的民办幼儿园在我县涌现出来,然而民办幼儿园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成为学前教育的重大隐患。近年来,县教科局针对我县民办教育师资队伍这一显著特点,切实加大了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力度,借“国培计划”有利契机,2015年共选派民办幼儿园教师200余人参加各项培训,其中“网络研修项目民办教师”25人,“幼师项目教师工作坊项目民办教师”25人,“幼师项目送教下乡项目民办教师”50人,“幼师项目教师工作坊民办教师”35人等。民办学校基本上三分之二左右教师参加了国家公费组织的培训,大大提高了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素质,为我县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加大了民办学校教师表扬力度。为大力宣传民办教育,凡是办学效果较好的民办学校教师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均会推荐到省、市、县进行表扬,我们在划分市、县表扬名额时,拿出部分名额给民办学校。如:广福镇珊珊幼儿园甄丽珊老师,2016年被推荐评为“达州市优秀教师”等等。
三、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监管,促进良性发展
(一)继续监督好民办学校履行国家法律法规,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一是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必须聘用具备相应层次从业资格的教师执教,确保师资队伍质量。二是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民办学校聘用人员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同时,督促民办学校为劳动者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确保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倡导民办学校根据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达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6〕55号)文件精神,开展本校聘用教师职称推荐、评聘工作,并按照相应职称落实其工资待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年度办学目标考核方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组织相关职能股室,进一步修改完善民办学校年度办学目标考核方案,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促使我县民办教育良性发展。
(二)继续鼓励民办教育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的规定,凡是申请支教扶持的民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县教科局将根据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意愿,在县内公办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支教活动,并根据活动开展效果,适时出台相关支教制度文件,以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民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政工人事股 黄德成 电话: 8223931
开江县教科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