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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7号建议办理情况(C)的函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点击数: 人次

​尊敬的陈建华人大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及其他代表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接到县人大转来由您提出的建议案“关于增加大病医疗保险范围、放开大病诊疗用药报销过多限制、切实保障患者权益的建议”之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议案办理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班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医保政策的规范性和普遍性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2014〕80号)要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补充。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其中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具体包括: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等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下一步会加强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多听取参保居民的建议,针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向上级医保部门反映,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大病费用负担,逐步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以闻过则喜,闻善则拜的态度,虚心改进,不断进步,更好的服务全县参保干部群众。最后请求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

开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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