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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4号提案办理情况(B)的函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6-01     点击数: 人次

​向卫平委员:

您在政协开江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整治工作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提案第24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关注,并提出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经我局认真研读,现答复如下:

一、具体工作措施

(一)工作组织方面。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并历年关注农村土地撂荒情况。2021年3月,开江县农业农村局为摸清各乡镇土地撂荒情况,出文要求各乡镇开展土地撂荒摸排工作。4月初,由开江县人民政府通知各相关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会后由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开江府办发〔2021〕35号)文件,此文件成为开江县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文件。随后,开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拟定撂荒整治方案并报送县政府予以实施,且局内同时成立了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耕地撂荒情况科学分析并提出具体整治措施。通过近两年的不断实践,开江县耕地撂荒整治组织结构已趋于成熟,工作效率正不断提高。

(二)工作开展方面。自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已累计整治撂荒耕地达2.1万余亩,其中,2021年整治撂荒耕地近1.1万亩,2022年目标整治耕地0.8万亩,截至目前已整治面积超1.07余万亩,当前各项工作开展均处于全市前列。

1.撂荒地摸排情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及达州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指导,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多次指导各乡镇工作人员开展撂荒耕地摸排工作,对收集的撂荒数据及时检验,并督促乡镇建立撂荒台账。同时,联合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统计局、目标绩效考核办等相关单位下乡实际调研若干场,进一步验证数据真实准确。截至目前,全县已建立精确到户的撂荒耕地台账。

2.撂荒地核查情况。为持续推进全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开江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各相关单位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核查范围涵盖全县各乡镇,核查次数不计,有效保障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撂荒地复垦措施。开江县鼓励个人、组织或企业等主体从事耕地复垦,并由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财政局印发《开江县2021年-2023年规模耕地撂荒整治补贴工作方案的函》(开江农函〔2021〕131号)文件,对参与撂荒地整治的经营主体实施补贴,目前已经涌现出陆伦生、肖大义、崔仕刚、王恩喜等先进个人。2021年整治的撂荒耕地上种植水稻1432余亩、玉米2097余亩、大豆626余亩、其他作物6500余亩,2022年复垦工作仍在进行中。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策宣传。开江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利用院坝会、红喇叭、公示栏等方式,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宣传好撂荒地整治的重大意义,提高人民群众认知率、认可度和向心力。

(二)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调动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严格落实稻谷补贴政策要求,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连续一年以上弃耕抛荒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三)鼓励代种流转。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鼓励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自愿退出承包权;引导无力耕种又不愿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组织委托有种植能力的农户代耕代种、联耕联种;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一村一项目,党建引振兴”特色项目建设,引导村民撂荒土地入股,发展特色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依托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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