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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020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6-17     点击数: 人次

刘志钊委员:

你在政协开江县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荒废耕地、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2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着力解决耕地撂荒问题,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是乡村振兴的根本,是稳定“三农”基本盘的基础,对于保持平衡健康的经济环境、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开江县委、县政府主动扛起粮食安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农村撂荒地整治工作,认真履职尽职,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主体责任

县、乡、村三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耕地撂荒整治保障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了整治耕地撂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压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各地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的具体问题,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职,做好耕地监管、项目统筹、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和综合利用指导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引导,建立耕地撂荒台账

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传、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开展耕地撂荒整治主题宣传,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营造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社会氛围。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建立耕地撂荒和违规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问题的举报制度。从2021年以来,县政府多次组织在全县开展撂荒地调查,并将摸排出的撂荒地进行了分村分户建立台账。

三、严格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加强惠农政策的宣传,充分发挥耕地地力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种粮大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切实保障种植基本收益,调动农民耕种土地的积极性。认真落实稻谷补贴政策要求,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必须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稻谷实际种植者。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规范耕地流转,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

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撂荒,积极引导采取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全程托管等形式开展生产。对连片规模撂荒地通过引进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吸纳更多的在外青壮年回乡投身农业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对零星、分散撂荒地村集体组织委托有种植能力的农户进行复耕。针对撂荒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耕种条件较好的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 。对耕种条件较差仍可耕种的撂荒地,在不改变撂荒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提高耕地产出率。2021年以来,全县已累计完成撂荒地整治1.24万亩,典型撂荒地整治大户有陆伦生、肖大义、崔仕刚、王恩喜等。

五、加强基础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

对因基础设施条件差无法耕种而产生的撂荒耕地,经业主流转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可优先纳入《达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21-2030年)》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因肥力差无法耕作而产生的撂荒耕地,通过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手段提升耕地地力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耕地,要及时组织修复,为农民复耕提供便利。对因污染而产生的撂荒耕地,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标准,鼓励农户种植有益于改善农业环境的非食用农作物。

六、加大扶持力度,建立考核长效机制

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优先向复耕复垦撂荒耕地主体和农户倾斜。从2021年开始,县人民政府对复耕复垦一定规模撂荒耕地种植粮油作物的业主,给予300元/亩的补贴。将耕地撂荒整治保障粮食安全纳入年底目标绩效考核“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和党政同责”。县委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定期对各地开展督查,对撂荒严重的乡镇和村组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审计部门将耕地撂荒整治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开江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与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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