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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1-08-04     点击数: 人次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全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第二次视频会议》会议精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快推进开江县水产养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具体要求和技术资料。

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规范了尾水排放需净化处理达到水质排放标准,提供了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技术指南,二是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禁止使用任何水产养殖禁用药品,要求做好养殖记录,建立生产台账。要求各乡镇、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务必确保于2021年6月30日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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