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关于《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公示》的解读
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府发〔2020〕15号)的要求。拟定《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一、拟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按照《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开江府发〔2020〕15号)对清单动态调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现状,研究制定了《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确保2021年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内容
《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是在今年3月出台的第一版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达州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经各成员单位修改后共同研究确定。《事项清单(第二版)》分62个抽查类别,共62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抽查对象、牵头发起部门、联合抽查部门以及各部门的抽查事项,便于联合抽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牵头发起部门可针对同一类抽查对象的多个抽查事项,在制定抽查计划时进行合并,减少抽查次数;联合抽查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增加抽查事项,切实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开江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