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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县税费征管保障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16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税费征管保障办法的通知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达州市委市政府、开江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开江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组织税费收入,构建协税护税机制,更好服务开江县市场主体发展,扎实做好税费征管保障工作。

主要内容

《开江县税费征管保障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开启联合监管共治新篇章,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税务职责、深化部门协作、加强绩效考核四个部分提出目标要求,推动共享108项涉税涉费数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在税费保障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中起到重要作用,推动建立健全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二是细化职能职责。明确税务机关在税费征管、收入报送、政务公开、纳税辅导、数据分析及应用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丰富完善税收经济指标体系,探索税电指数、税负指数等涉税数据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在以税咨政、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利用部门联合监管优势,畅通数据交换机制。采取线上+线下双头协作的方式,线上推进平台对接,实现一线通答,推行流程电子化等;线下延伸基层服务、压缩流转时间,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为缴费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是加强绩效考核。将税费精诚共治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监督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提供涉税涉费信息、履行涉税涉费协助义务、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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