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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基本清单(2023年本)》《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特色清单(2023年本)》的政策解读

来源:开江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4-01-04     点击数: 人次

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基本清单(2023年本)》《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特色清单(2023年本)》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按照市、县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推动基层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持续为基层减负,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领域基层治理不良现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市编办发〔2023〕54号)文件精神,对2019年至2022年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并结合乡镇(街道)承接能力,与县级相关部门会商后,制定《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基本清单(2023年本)》《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特色清单(2023本)》。

二、主要内容

《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基本清单(2023年本)》《开江县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特色清单(2023年本)》共计25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乡镇(街道)基本清单150项,特色清单共103项(淙城街道5项,普安镇20项,讲治镇、长岭镇、广福镇19项,永兴镇18项,回龙16项,八庙镇19项,新宁镇、灵岩镇、梅家乡17项,任市镇103项)。与原下放乡镇(街道)的265项行政权力事项比较,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乡镇(街道)实际,共调整14项(其中取消5项、收回7项、调整仅下放乡镇2项)。

三、注意事项

县级赋权部门要针对赋权事项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和运行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稳、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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