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1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王兰代表:
你在县第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土地调形工作的建议》(第26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具体案由的处理
所涉项目位于开江县任市镇观音阁村,开江县任市镇观音阁村、新庙村、黄泥塝村、三清庙村土地整理项目为2014年实施的省投资土地整理项目,2024年,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在原项目区范围实施土地整理排查整改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田坎截弯取直,土地平整,田坎归并、调形等,该项目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5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16日组织专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针对你们提出的“土地平整度不够,田坎垮塌”的问题,2025年5月23日,开江县土地整理中心会同任市自然资源所、业主单位(开江县自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四川嘉森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到项目现场,与村民实地查看,发现确实存在相应问题,经与村社、村民沟通后达成一致,目前正值作物生长期,待秋收后由施工单位对问题部位全数整改。
二、关于代表建议的处理
你们提出的“建立严格的土地调形项目监督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土地调形项目的规划审批与土地利用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农业生产设施建设与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因占补平衡的需要在不断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不仅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用地结构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破解建设项目用地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对区域各项规划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实际行动。土地整理项目流程复杂综合,涉及到乡镇、林业、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跨部门、跨领域的协作需求强烈,我局在实施具体项目中,也遇到了因缺乏协调机制,工作重复开展,延误工作进度的问题。但现行制度框架下(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1月5日发布的《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项目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负责制。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各级土地整治机构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业务领导下,开展项目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具体实践中,我局在涉及相关部门业务范围时,主动征求专业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继续实施或者修改方案。你们的建议我们会认真思考,在之后的项目中,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提议建立县级指挥部门,由指挥部明确各部门职责,并统一协调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加强对土地调形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建立质量追溯制度,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标准与施工规范进行作业。定期对土地调形项目进行验收评估,及时发现与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质量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土地整理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项目法人在项目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对重大设计变更、关键节点验收进行最终决策,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专业化监督,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核查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过程中,通过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对关键工序、隐蔽工程、材料进场实施严格把控,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及设计的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由各方责任主体及相关部门、专家组织验收。
你们的建议为加强土地整理项目部门协调、保证整理项目工程质量提供了重要参考。我局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土地整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