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32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开市监函〔2025〕40号)
邓渊委员:
你在县十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摩托车雨棚销售和生产源头治理的建议》(第132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源头治理,打击非法销售和生产行为”的建议
坚持“抓源头、强监管”的工作思路,对全县摩托车雨棚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详细的生产销售主体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开江县无摩托车雨棚生产企业、无网络销售单位、有线下销售单位31家。在销售环节,加强对摩托车销售门店、电动车维修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摩托车雨棚产品,累计检查销售商户31家次,下架未标注厂名厂址的摩托车雨棚产品20余件,有效从销售源头遏制了违规摩托车雨棚流入市场。
二、关于“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的建议
联合县公安局、交运局等部门,建立健全摩托车雨棚专项治理联动机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在城区各大交通路口上下班期间开展“违法查处+警示教育”双结合的整治工作,截至2025年5月,累计拆除非法加装遮阳伞2.3万余把,免费发放一次性雨衣2000余件。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的建议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摩托车雨棚安全隐患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摩托车加装雨棚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讲解摩托车加装雨棚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解答群众疑问。三是对摩托车销售门店、维修店开展上门宣传,要求商家下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摩托车雨棚产品,不帮助顾客安装摩托车雨棚,成功劝导8家摩托车销售门店、维修店主动停止销售摩托车雨棚产品。
四、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的建议
针对摩托车雨棚生产销售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处罚标准不明确等问题,我局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同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工作。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深入学习相关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关于“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的建议
为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摩托车雨棚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微信公众号等举报方式,明确举报范围、举报流程和奖励标准。对经查实的有效举报,按照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举报奖励机制的建立,有效激发了群众参与治理的热情,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化摩托车雨棚销售和生产源头治理工作。一是加大对偏远地区的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扩大监管覆盖面,确保监管无死角。二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整改企业的跟踪复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进一步优化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提高联合执法效率。四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巩固治理成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作出更大贡献。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