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李德文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7号上提出的《集体经济发展管理方案》(第7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全县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开江县把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繁荣农村、助推脱贫、夯实根基的重要抓手,以贯彻落实“发家计划”十四条措施为主线,以加快实现集体有收益、村民奔小康、基层增活力为目标,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开江县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整体谋划、整体推动,创新推行“四联”工作法,在全县196个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公司,以“稻田+”“果林+”“旅游+”为载体,发展大闸蟹、小龙虾1.6万亩,培育油橄榄、银杏等特色产业8.1万亩。截至目前,全县196个村集体经济“空壳”清零,1万元以下45个,1至5万元108个,5至10万元5个,10至20万元13个,20至50万元23个,50万元以上2个。
二、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发展管理机制
今年4月,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参与,组成5个工作组,对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了进一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拟草了《开江县2019年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正在拟草《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完善以下管理措施。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机制和法人治理机制
建立县级全面负责、乡镇抓组织实施,村抓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由财政、组织、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推进扶持村发展集体经济工作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落到实处。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联系领导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把发展集体经济情况与村干部工资挂钩,实行奖惩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8〕4号)文件要求,严格登记赋码的对象,规范登记,建立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制约机制,依照章程规定设立监事会或监督小组,推行乡镇分管纪律监察的副书记担任监事会会长或监督小组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健全完善村财乡代管、会计委托代理等制度,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以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如实向全体成员公开,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民主监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等监督,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坚决防止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资产流失,相关各方利益被侵占等情况,坚决防止集体经济成为村干部的“小金库”。
(三)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将村工程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经济项目等事项列入村务决策听证内容。健全民主理财机制,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全程监控。规范运行流程,严格土地征占用合同签订、固定资产租赁、土地流转(租用)合同、招商引资项目、集体资产、资金分配的审查审批。联系村的镇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跟踪服务、监督,及时对经营内容、经营模式、发展预期目标及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价,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周报制度,设置风险红线和退出机制,防范经营风险,保障村级集体及成员的利益。
(四)建立人员保障机制
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积极吸引本乡本土优秀人才回乡领办试点项目。实施“书记专业提能、干部学历提升、学子定向培养”三大工程和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十百千”引培计划,用3年时间引进种养企业家10人,招揽中高级经营性、管理性专业人才100人,孵化新型实用技术人才2000人。成立“稻田+”产业研究中心、村级劳务服务中心和职业农民培训中心“三大中心”,聘请高级职称“三农”工作顾问2名以上,深化校企合作,实施新型实用人才孵化“五大工程”,助推孵化专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