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15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B)
曾令鹏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59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关系着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节点所在。针对今年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央视“3·15”晚会曝光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安全问题,我县全力以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了我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广大师生筑起一道安全堡垒。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召开推进会。3月18日下午,县食安办牵头,组织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及全县所有公立、私立学校的负责人共200余人在县教科局九楼会议室召开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会上,许超副县长传达了3月16日、17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奎松作了重要讲话,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作了分解,扎实安排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并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从严从重打击,坚决打赢全县校园食品安全这场硬仗,要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杜绝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二是制定方案。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市监局、县教科局2部门联合印发了《开江县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市监办〔2019〕18号),要求从3月19日至3月31日,分集中攻坚和巩固成果两个阶段进行,在全县范围内共分为8个检查组,各组明确了一名组长及一名联络员,迅速对全县所有的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隐患大排查。
(二)强化学校内部治理,构筑食品安全“监管网”。一是“逗硬”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组会同各辖区乡镇食安办、分管领导等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对学校的原料储藏间、蔬菜间、食品留样间、配菜间、操作间等进行了仔细查看,并对进货查验记录、晨检记录、消毒记录、餐厨废弃物处置记录、留样记录等是否完善进行了现场检查,从食品原料、加工过程、储存及卫生条件、“三防”措施、制度完善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现场检查结束后,随即以座谈会的形式对所检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学校负责人现场作出表态性发言,承诺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此次共检查学校食堂(含幼儿园)108家,发现问题81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监督意见书》6份,立案调查3件。二是严格把关学校食堂“明厨亮灶”。检查组针对学校食堂布局的合理性、食品加工区域生进熟出的分区以及操作间的标准化改造等方面,现场进行了交流指导,要求学校必须扎实做好 “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确保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无盲点、无死角。此次检查的51所公立学校食堂全部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覆盖率达到100%;共检查60家私立学校食堂(包括幼儿园56家),“明厨亮灶”的有19家,覆盖率仅达到31.7%。
(三)强化校园周边整治,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按照我县印发的《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检查组对我县的各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等周边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加强了对校园周边的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店、食品摊贩的监管,重点从食品经营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保质期、进销货台账、“三无”食品、备案登记、是否销售“五毛”辣条等方面进行严格排查。检查组共计检查学校周边小经营店、小餐饮店及摊贩141家次,发现问题20余个,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收缴不合格“五毛”食品300余公斤,立案调查17件。
(四)强化备案登记管理,撑起食品安全“保护伞”。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城管、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强化对辖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登记注册管理和建立健全流通类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度,各乡镇对于符合要求的小摊贩,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健康证明等材料后予以登记备案,并向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小摊贩不予备案登记,并责令整改或停止销售。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小作坊备案卡213张,小经营店备案卡910张,小摊贩登记卡513张。
二、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校园及其周边的监管,发现我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普遍性问题:一是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及手段落后削弱了监管执法效率;二是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三小”的现象还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学校食堂采购食品,索证索票不规范,未严格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四是学校食堂“三防”设施不够完善,环境卫生较差;五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等不够健全;六是绝大部分私立学校(幼儿园)的学校食堂未实行“明厨亮灶”;七是校园周边的食品小经营店、小餐饮店等未严格建立进销货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八是校园周边小摊贩存在未登记现象,且经营秩序较混乱;九是校园周边小经营店存在销售过期食品及3.15曝光的“辣条”等现象。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继续扎实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清查过期食品及“五毛”食品,严格进货查验制度;对摊贩进行全面登记备案,取缔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所有小摊贩。二是继续加大校园食品安全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执法人员定期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学生食品安全鉴别能力和安全消费意识。三是继续加强与教科、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执法、严格监管,树立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一盘棋思想,形成执法合力,扎实推进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8日
(联系人:食安办 朱登燕 13795673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