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网络理政 / 提案议案 / 政协提案

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56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6-20     点击数: 人次

聂晓柳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56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的扩张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县城内物业住宅小区不断建设投入使用,楼盘也由原先的普通楼盘向高品质楼盘发展,物业公司也由小逐渐壮大和正规,外地的一些高水平物业公司也进驻我县进行服务,带动了我县的物业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针对物业管理中的乱像,加大了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并多次出台整顿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措施;按照县政府的部署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代县政府拟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已于2015年2月3日印发实施,各职能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这将近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质量好坏以及监督,都需要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的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及时,将直接影响小区内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指导规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居民(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物业小区的内建设涉及到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共同参与,不是光靠物业服务企业一家而能做好的。小区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一旦出现损坏需维修,就涉及动用房屋维修资金进行处理,动用维修资金需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签字同意方可实施;目前很多小区因为维修资金未归集或已归集使用不足30%,以及已归集但业主和业主委员不同意使用,导致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无法维修,业主就将矛盾指向物业服务企业,出现拒缴物业费和信访等一些现象。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取消,现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物业服务行业。按照国家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目前我省正在探索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研究制定《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目前,达州市正在制定全市物业行业管理规定,待规定出台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的规范和整治,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