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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7-02     点击数: 人次

陈登庐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有损开江市貌的破烂瓦房应予拆除》(第5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精心编制棚改规划

  我县老城区的棚户区、危房改造一直是我县城市发展的诟病,但随着国家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重视,我县也专门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进行了详细的远期规划,并在2017年又精心编制了《开江县2018—2020年棚改攻坚计划》,确保全县棚户区改造有序推进。

  二、大力推进棚改工作

  1.县上成立了专门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设立了棚改推进指挥部,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落实专人分批次分组推进。

  2.完善了棚改政策机制。拟定出台了《开江县中心城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安置补偿办法》,建立健全棚改市场化实物安置平台,积极鼓励老百姓通过平台选购存量商品房,既及时回迁安置又有效的消化我县商品房库存。

  3.多渠道争取上级政策支持,逐年分批纳入改造,对新宁镇老城区所有棚户区已纳入了我县近三年棚改攻坚计划,待县政府批准后逐一实施,同时还将城普两镇所有老旧小区危旧房屋纳入了2019—2021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上报省厅。

  4.全力推动棚户区改造,截至2018年,我县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5051户,60.64万平方米,涉及改造项目25个,通过改造切实有效的改善了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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