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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7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7-02     点击数: 人次

何梅委员:

  你在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廉租房、公租房管理的建议》(第6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切实把好准入关

  1.进一步加大了初审、复审、审核的力度,并加强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信息的公开公示,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了“阳光”运行。

  2.多手段对申请住房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通过与不动产、车管、工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车辆、经商办企业、公积金缴存基数等方面信息进行了逐一审查,切实把好了每个审核环节。

  3.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后期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退出制度;一是严格落实年审制度。对保障房入住家庭的人员、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进行时时跟踪,严查骗取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等行为,一经发现直接解除租赁合,截至目前,通过年度审核查出共有28户非本人及直系亲人居住,现已送达了腾退通知。二是创新落实退出制度。对已不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条件又不愿退出的家庭,我们根据家庭人员、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为公租房或市场租金标准,直到自行退出,2018年度因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调整租金标准的275户。

  4.时时做好了审核监督,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跟踪督查,不留死角,不给违法违纪人员有机可乘。

  二、加大惠民小区规范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1.进一步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增添小区监控系统,提升小区服务功能,由于我县各惠民小区大多是开放式小区,没有围墙,在设计规划上也没有监控系统,对此,在小区安全管理上增加了很大难度,人员管理、车辆停放等等方面很难做到一一对应,为进一步加强小区管理,维护好小区秩序,保护好广大租赁户的财产安全,我局已对所有惠民小区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及安装监控系统进行了规划设计,现已将设计方案和预算上报财政评审,待评审结果后我局再向政府请示报告。

  2.进一步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强化物业管理责任,一是加强监督,不定时对各小区物业公司服务项目是否落实进行督导检查,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小区广大租赁户的监督力量,对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的物业企业,我们将直接解除合同。二是修改与物业企业服务合同,增加小区管理服务内容,要求物业公司对招聘小区保安的年龄进行限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上岗。

  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住建工作的大力支持!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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