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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7-02     点击数: 人次

马兴川委员:

  你在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5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的扩张以及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县城内物业住宅小区不断建设投入使用,楼盘也由原先的普通楼盘向高品质楼盘发展,物业公司也由小逐渐壮大和正规,外地的一些高水平物业公司也进驻我县进行服务,带动了我县的物业行业蓬勃发展,但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东方之娇小区因2019年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对原先服务的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并征求了小区大部分业主的意见后对小区原先物业进行解聘,但原先物业企业以债务问题拒绝退出和交出物业管理用房,造成小区停止服务达2个月,服务停止期间由业委会临时进行代管。通过业主委员会、新宁镇、住建局、社区、派出所的多方进行调解,已强制收回东方之娇小区的物业用房,现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的新的物业企业进驻服务。

  我局针对物业管理中的乱像,加大了对物业服务的监管力度,并多次出台整顿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措施;按照县政府的部署为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代县政府拟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已印发出台,各职能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各司其职,这将近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业工作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质量好坏以及监督,都需要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的参与,对于小区内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业主委员会可以与物业企业形成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这将有助于小区物业管理规范、有序。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满意的小区,可以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解聘,并重新选聘满意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管理。

  我县很多物业小区因前期开发企业建设的遗留问题未解决,而导致业主拒缴物业服务,物业企业因收费不到位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状态。针对这些开发项目的遗留问题解决,我局近年来多次对城普规划区内的开发项目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并上报县政府予以解决,目前已多个项目遗留问题予以已解决,下步我局将进一不梳理开发项目的遗留问题上报县政府予以及解决。今后我局将培育和引进一些服务水平高的物业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整体水平。

  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已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取消,现企业只要在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物业服务行业。按照国家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目前我省正在探索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研究制定《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档案和信息平台,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达州市目前正在制定全市的物业行业管理规定,待达州市物业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出台后,我局将加大物业企业准入制度、查验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实施,以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达州市司法局、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共同做好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达市司法发〔2018〕176号)文件精神,我县将成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物业管理中发生的纠纷。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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