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刘建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保障卡办理效率的建议”(第11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 20号)、《关于印发达州市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合作意见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15〕88号)相关文件精神,社保卡发行由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为推进社保卡发放工作,自2015年12月20日起,达州市社保卡的发放改由社保卡合作银行经办。各单位、村(社区)参加了我市社会保险但尚未申办社保卡的人员,由单位、村(社区)统一收取个人资料后,到社保卡合作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申请办理社保卡。符合申办社保卡条件的人员也可由本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社保卡。社保卡制作完毕后,由合作银行及时通知申办单位、村(社区)和个人到原申办地点领取社保卡。
为提高我县社保卡办理效率,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乡镇主动与各社保卡合作银行对接,及时开展社保卡发放和激活工作。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滚动屏、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开江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现代媒介,推送社保卡办理流程等相关内容,确保广大参保对象能够及时办理社保卡。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社保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