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政协第十四届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 答复函(C)
毛羽祥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洗车场的建议》(第34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城管办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对于洗车场的规划管理,由于县城管办没有这方面的职能和无法律支撑,只就单方面占道作业和撑杆搭棚进行了规范管理。
为规范城区洗车场,2016年10月26日,在县政府底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县城区洗车场的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一成主持,出席会议的有县治理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办、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会议上县运管所曾所长介绍:根据2015年的文件精神,申办洗车场必须具备厂房不小于40m2,有消防许可证、环评报告、污水排放许可证、工商执照,最后到运管所办证。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又无具体的牵头单位,后来此项工作就搁浅了。
为了规范洗车场的管理,建议县政府向市政府建议制定洗车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例如惠州市和阳江市都出台了《城市洗车场管理暂行规定》(详见附件),这样就方便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
以上回复不尽全面,工作不当之处恳请你们理解。城市管理和环境治理是一个持续长久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有了你们的支持和参与,通过我们更加努力地加强城市管理,相信我们的城市每天都会有新的变化。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法规监察股 颜婷娟 0818-5289100,15228059299
开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