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委政法委
发布日期: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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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概况 

县委政法委与县委维稳办、县综治办合署办公,委机关辖政治处、办公室、执法督查督办室、政法纪工委、国安办等5个内设机构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协调中心以及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法学会,并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协调中心增挂开江县网格管理中心。全委(含综治办、维稳办、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编制22人,实际在职19人,退休人员7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政法委一般收入预算总额为390.05万元。一般收入预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10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7.91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3.60万元,项目收入增加80.00万元。

2019年政法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90.05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99.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155.0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较2018年增加101.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17.91万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3.60万元,项目收入增加8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开江”建设等工作开展。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开江”建设、矛盾纠纷大调解等日常业务工作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8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等工资福利支出(含基本工资、绩效津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等)。
   (二)项目支出155.00万元。一是用于2019年综治维稳多元化解网格管理等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网络租金、设备维护支出、等经费。二是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

四、运行经费情况

运行经费34.2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2019年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经费。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1.40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业务,需接待上级督导检查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元, 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我委未保留公务用车。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年初预算政府采购8.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专项业务办公设备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无房屋类资产,办公用房占用县公安局办公房屋,房屋资产0平方米。因公务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用车,车辆共计0辆,价值0万元。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重点项目预算有综治维稳多元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共计资金155.00万元,绩效目标为加强不稳因素排查、深入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基层平安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全县治安平稳、社会稳定。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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