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训机构: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职业培训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品质,促进更高质量就业,确保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有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认定一批我县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确定”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考核评审的方式,认定培训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达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达市人社发〔2020〕29号)要求,组织开展我县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
二、申报条件
1. 具备相应的办学资质;
2. 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开设的培训专业符合本年度培训专业设置需求,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3. 有保证理论和实践操作教学的场地、设施设备和资金。能够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具有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师资力量和实践操作指导教师;
4. 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因教学问题发生学员投诉事件;
5. 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6. 其他要求:申请人应对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随时取消定点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申报资料
(一)办学许可证;
(二)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或工商企业登记证;
(四)申报培训专业2名及以上拟任培训教师资料;
(五)自有教学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证明;
(六)银行开户许可证;
(七)近两年,未因培训受到相关单位处罚的承诺;
(八)近两年,没有违法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承诺。
所需资料均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章)。
四、工作程序
(一)认定方式
愿意承担我县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任务的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经县人社、财政、就业部门资格审查及考核评审,确定我县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
(二)认定程序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填写《开江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4月1上午9:00-4月2日下午5:00,报县人局就业促进股,县人社、财政、就业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考核评审后提出定点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到培训机构。
附件:开江县2020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定点培训机构申报表(样表)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