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江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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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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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多重压力,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着力在县域经济、财税征管、“三保”保障、财政改革、防范风险五个方面铆足干劲、下足功夫,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0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1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1.56%,在“新冠”疫情和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影响下,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明显,但还原减收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55%。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0189万元,同比增长1.89%。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按功能分类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36万元;

    (2)国防支出6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2080万元;

    (4)教育支出63337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503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66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912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7670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2165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973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6714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4650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5204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85万元;

    (15)金融支出24万元;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07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19284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367万元;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378万元;

    (20)其他支出14万元;

    (21)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13179万元。

    主要支出完成情况按经济分类如下: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90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7717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0714万元;

    (4)机关资本性支出(二)15946万元;

    (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3175万元;

    (6)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974万元;

    (7)对企业补助10616万元;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84万元;

    (9)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0271万元;

    (10)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3179万元;

    (11)其他支出64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我县自身财力十分薄弱,2020年本级收入仅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22%,财政支出受上级补助收入增减变化影响较大。

    3.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1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0325万元,新增债券收入1040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还本收入528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5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万元,总收入3784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10189万元,上解省级财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支出1427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还本支出528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万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921万元,总支出378453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8453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72609万元,补助下级(乡镇级)支出37580万元,上解省级财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等支出1427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还本支出5289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万元,上级专款结转下年支出921万元,总支出378453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8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9%,上级补助收入9694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625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收入1360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还本支出13620万元,上年结余121万元,收入总计177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9336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30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还本支出1362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91万元,总支出177647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按对应原则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4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万元,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入15342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684万元、利息收入181万元、政府补贴收入11247万元、委托投资收益102万元、其他收入112万元、转移收入16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0149万元,收入总计3549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支出11880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210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335万元、丧葬抚恤支出333万元、转移支出2万元,滚存结余23611万元,支出总计35491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是政府债务情况。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限额为61.29亿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务7.2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4亿元,安排用于学前幼儿园建设、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智谷机电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务6.25亿元,安排用于县医院新区建设、中医院整体迁建、标准化厂房建设等)。同时通过县级筹集资金偿还到期专项债券本金0.43亿元,目前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9.52亿元(不含或有债务7.29亿元),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二是再融资债券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总额为6.65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289亿元、专项债券1.362亿元,用于偿还省财政厅2017年发行的置换债券本金。

    三是隐性债务情况。2018年省财政厅最终认定我县隐性债务额49.87亿元,目前已累计化解隐性债务12.11亿元,余额为37.76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隐性债务年度化解目标4.37亿元,已化解隐性债务4.54亿元,化解完成率为104%,完成年度化解计划。

    二、2021年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融入“双城圈”、建成“核心区”为统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支出。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根据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综合考虑上一年预算执行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确定2021年预算草案如下:

    (一)2021年预算总体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47650万元,同比增长8%,加上上级一般性转移收入19950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收入228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0036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增长17.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除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外,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数按不低于上年度执行数的90%进行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按不低于上年度执行数的70%进行编制。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36万元,其中:偿还省厅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286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完成47650万元,同比增长8%,加上上级一般性转移收入19950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收入228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38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036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4503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000万元,总支出270036万元,其中:偿还省厅一般债券付息支出12865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完成91424万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出让收入855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500万元、城市配套费1500万元、污水处理费4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00万元、上级补助基金收入1424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91424万元,其中:偿还省厅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831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4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5万元,其中: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设施设备改造等支出。以收定支,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617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3068万元、利息收入280万、财政补贴收入11816万元、委托投资收益346万元、其他收入95万元、转移收入12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3611万元,收入总计3922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533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747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465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20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滚存结余26695万元,支出总计39228万元。

    (二)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1.积极抢抓政策机遇,着力培育厚植财源。一是抓实政策落地。紧紧围绕县委融入“双城圈”、建成“核心区”战略部署,加强“纵向”汇报联系,努力争取更多财政资金和扶持政策落地开江;加强“横向”沟通协作,主动对接毗邻区县,推动更多跨区域产业合作,不断开拓互利共赢的新局面。二是抓活财源培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围绕智能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和大数据、农产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招商引资,强化财源培植举措。三是抓紧争资争项。压实向上争资责任,落实向上争资经费,围绕上级财政支持方向,紧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力做好项目争取工作。四是抓好财税征管。完善财税部门定期沟通机制,加强数据信息互联共享,及时研究分析财税收入变化及征管薄弱环节,采取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等针对性措施,不断提高征管质量,最大限度减少收入流失,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2.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着力优化支出结构。一是从紧预算。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格执行差旅、会议、培训等经费标准,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兜牢“三保”。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县本级财力,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要,将“三保”资金作为优先支付顺序。三是补齐短板。集中财力投向教育、就业、医疗、保障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旧城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四是转变方式。完善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探索采用“拨改贴、拨改担”的方式,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3.强化政府债务管控,着力防范债务风险。一是落实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管控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要求,按程序将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严格将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全额列入预算。建立健全地方债券项目库,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二是防范风险。严格落实化债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化解存量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三是注重预警。强化全口径债务动态监管,健全全县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做好全县债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4.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支出与各类存量资金的有机衔接,提高预算完整性和财政统筹能力;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二是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扩大资金范围,优化分配流程,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增强直达资金的政策效果。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绩效结果运用,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

    各位代表,行人莫道春来早,又是乘风远济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砥砺奋进,追梦逐想,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名词注解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各级财政部门依法组织纳入本地区(或本级)预算管理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即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是指通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相关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有关规定,从1996年起将经国家批准征收的部分政府性基金(收费)和地方财政按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税费附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先收后支,专款专用;在预算上单独编列,自求平衡,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单独编列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就称为基金预算,收入称为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基金预算支出。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从国家出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入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33号)的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政府公共预算等相互衔接的原则。县级以上政府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主体;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或机构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单位。财政部门编制的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自2010年起开始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5项基金,2011年新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2012年新增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014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6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由省上统一编制基金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由各县(市、区)编制基金预算;其余险种实行市级统筹,由市上统一编制基金预算。

    7.政府债务。指各级政府为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具体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符合国家规定的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形成,需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一般债务是指项目没有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项目有一定收益、计划偿债来源依靠项目收益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能够实现风险内部化的政府债务。

    8.政府债务限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川府发〔2015〕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县政府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并报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批准。

    9.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总预算执行和2021年总预算草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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