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4号),开江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开江脱贫办[2018]70号)文件要求,现下达2018年统筹整合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26万元。请列入2018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预算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乡(镇)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实行乡镇财政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实行公告公示制。乡镇应将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示。项目村应对实施项目的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项目乡镇应严格按开江脱贫办[2018]70号文件实施项目,确保项目在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工。
附件:开江县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监督电话:13568162801 意见收集人:曾智勇,电子邮箱:294985459@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