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移民局、有关乡镇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3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现下达县扶贫移民局、有关乡镇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8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委发〔2017〕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
二、严格按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乡(镇)、村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审查后的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和资金使用性质。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主管单位、乡(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项目实施村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四、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单位、乡(镇)按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资料,将相关的原始资料报县财政局进行报账。
附件:1.2018年开江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监督电话:13568162801
意见收集人:曾智勇,电子邮箱:294985459@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