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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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移民局、有关乡镇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农【2017】237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现下达县扶贫移民局、有关乡镇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82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川委发〔2015〕10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委发〔2017〕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7]50号)、《四川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扶贫资金使用精准性的意见》(川开发〔2015〕11号)和《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7〕102号)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严格按实施方案实施。项目主管单位、乡(镇)、村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审查后的方案认真组织项目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实施地点和资金使用性质。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主管单位、乡(镇)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项目实施村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四、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主管单位、乡(镇)按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资料,将相关的原始资料报县财政局进行报账。

附件:1.2018年开江县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

监督电话:13568162801                                                             

意见收集人:曾智勇,电子邮箱:294985459@qq.Com     

通讯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淙城街138号

开江县财政局

2018年2月1日

附件:2018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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