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江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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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江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的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淙城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开江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


开江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

防治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攻坚防控工作,顺利完成五年攻坚防控任务,按照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防治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森林资源及松林资源概况

开江县幅员面积1032.55km,隶属于四川省达州市,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大巴山南麓,位于渠江支流明月江的两大源头白岩河、新宁河流经之地,县域介于10742′E~10805′E、3047′N~3115′N之间。县域东西宽36.5km,南北长51.5km,西接达川区,北依宣汉县,东、南与重庆市开州区、梁平区、万州区相连。全县森林面积72.3万亩,其中松林面积29.7万亩,占比41%。

(二)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

根据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显示,全县病死、枯死、濒死松木约598株,面积约154亩。松材线虫病涉及乡镇为任市镇,该疫情区域林分状况为松树纯林,其余11个乡镇、1个街道办和县国有林场的森林覆盖区域暂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二、目标与任务

(一)防治目标

围绕“全面清理、彻底除害、强化管理、积极保护”的防治工作思路,以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疫木清理为核心,以疫木源头管理为根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做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监测覆盖率100%,测报准确率90%以上,产地检疫率100%,枯死松木清理率100%。努力遏制我县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速度,全力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歼灭战”,为开江森林生态安全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防治任务

根据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全面清理病死、枯死、濒死松树,地点在任市镇、广福镇和淙城街道办等区域,重点区域开展药物防治。

三、疫情防治

(一)防治区域

根据我县松林资源分布情况、历年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近几年枯死松树分布状况、扩散趋势、危害程度和2021年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结果等要素,将全县划分为重点防治区、重点预防区和一般预防区。

1.重点防治区:指疫情已发生或刚发生,需严防死守或需延缓扩散的区域,主要为任市镇辖区范围内林区、道路两侧范围、重点景区、高速沿线两侧等区域范围。在该区域内采取日常监测上报、全面清理枯死松木、打孔注药、造林补植、安全除治等措施。

2.重点预防区:指未发生疫情但与疫点乡镇相邻且松林面积大容易感染松材线虫病区域,主要有广福镇、长岭镇、八庙镇、甘棠镇、梅家乡、灵岩镇、新宁镇、回龙镇、县国有林场。区域内采用人工定期巡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测和上报,加强疫情监测力度,一旦发现有枯死和濒死松木及时处理。

3.一般预防区:指我县辖区内松林面积少不易发生疫情的区,主要有讲治镇、普安镇、永兴镇和淙城街道办。在该区域内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建立和完善日常监测和上报,加强疫情监测力度。

(二)主要防治措施

1.疫木除治

(1)组织形式:自然资源局根据疫情发生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年度防治任务,合理安排时间,依法选定除治队伍签订除治合同,对照清理技术标准,有序开展清理除治工作。

(2)清理时间:2021年11月—2022年10月。

(3)质量要求:所有病死、枯死、濒死松木必须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完成清理(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施工作业,时间顺延),清理率要达到100%;严禁采伐健康松树;枯死松木伐桩高度须低于5厘米;采伐迹地上直径超过1厘米的枝桠须清理干净。

(4)疫木处置:选择烧毁的处置方式,以就地焚烧为主,必须选择合理天气(阴雨天)和地点(比较空旷区域),在清理除治队伍人员管控下实施;作业前应向属地乡镇(街道办)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获批准后实施,作业中要注意用火安全,避免引起森林火灾,并拍摄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5)除治要求:为保障除治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各责任单位要开展以下操作。

一是技术培训。在开展清理工作前,自然资源局必须组织除治队伍进行技术规范培训,在施工期间,要及时开展技术规范检查,确保除治质量规范到位。

二是安全保障。自然资源局在开展除治工作前,必须统筹新冠疫情防控、森林火灾防范和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组织除治队伍进行安全培训,与除治队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每位除治队员投保工伤保险,未投保的不得进场施工。同时,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应急预案,对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施工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事件,政策处理中出现的问题和新发生疫情等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三是林区清理。对疫情除治点及其周边2公里范围内所有松林中的衰弱木、风折木、火灾木以及其他原因遗留的梢头及1厘米以上枝桠进行全面清理。到2022年2月28日,除治率、合格率均要达到100%。对林中活松树上的直径2厘米以上干枯枝桠尽量同步清理。(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各除治施工单位)

四是农户松木薪柴清理。对辖区农户房前屋后的松木、松木薪柴进行全面清理,就地销毁。农户疫木薪柴清理与林间除治同步进行,到2022年4月10日,清理范围覆盖率、清理销毁率合格率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有林场)

五是各类建设项目采伐和使用的松木及制品全面清理。按照行业主管责任和“谁建设、谁处置”原则,对全区农网改造、高压输变电线路和铁塔建设、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线路架设、煤矿、交通道路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园区建设、土地整治建设、大中小型水利建设、广电网络建设等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占用林地采伐松木的除治清理、建设过程中使用松木及松木制品的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登记、并实施无害化处理除治。到2022年4月10日,排查率、清理率、除治率、合格率均要达到100%。(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等有关部门)

2.媒介昆虫防治

鉴于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小和疫情程度较轻,主要采取焚烧或旋切(粉粹)疫木的方式消灭媒介昆虫松墨天牛。

3.检疫封锁

(1)封锁范围:县行政区域内全部划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疫区内未经除害处理的所有松科植物及其制品都是松材线虫病疫木。

(2)封锁内容:对过往的所有松科类苗木、松材线虫病疫区内的所有松科木材、枝叶、枯死松树、根桩、松木及其制品(锯 材、包装材料、铺垫材料、电缆盘等)的检疫封锁,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杜绝外来疫情继续传入,阻止疫情发生。

(3)封锁措施:

一是疫区内松科植物只能进行除治性采伐,松科植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等一律停止。

二是疫木除治性采伐实行全过程监管,采伐的疫木必须在山场就地烧毁。

三是在非疫区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调运前应向县林业局备案,调运后及时通知县林业局进行检疫复检,调运的松科植物必须持有合法的运输证和检疫证,松科植物制品必须持有合法的检疫合格证,未持有合法的运输证和检疫合格证的,一律按非法调运疫木处理,除全部没收就地焚烧销毁外,严格依法从重处罚。

四是加强检疫执法。定期对我县辖区内涉木单位和个人开展检疫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处的疫木一律就地烧毁。

五是依法追究责任。违反有关规定,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引起疫情的,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六是封锁及解除时间。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执行,封锁解除时间视其疫情防治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另行下达。

(三)监管措施

鉴于我县松材线虫病处于新发态势,按照“联合执法 疫木源头监管”的工作思路,对松材线虫病疫木进行严格监管,严防疫木流失,阻断疫情人为传播扩散。

(1)开展联合执法。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对松木进行非法采伐,严厉打击全县范围内非法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的行为,并开展疫木运输设卡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开展疫木源头监管。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要建立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和开展密集巡逻,落实村干部、护林员开展山场巡查监管。特别在疫木清理期间,要落实各行政村集体责任,加强清理山场的日常监管,同时防止疫木从源头流出。

(四)档案管理

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和县国有林场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具体内容包括:松材线虫病防治相关会议资料,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等工作台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作业、疫木监管等情况,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现场图片、影像等资料,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检查验收、枯死松木清理工作总结等。

四、除治质量验收及绩效评价

(一)组织形式

自然资源局要认真组织人员,按照规定对除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除治队伍限期整改;验收合格的,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样复查。自然资源局根据除治合同和验收抽样复查意见,支付除治清理工程项目款。

(二)验收、检查时间

2022年3月—2022年11月底

(三)检查与评价内容

主要包括年度除治任务完成情况,疫木清理和除害处理情况,除治作业区病死(枯死、濒死)松树情况,除治作业区伐桩处理和枝桠清理情况,除治迹地周边居民房前屋后薪材、木材存放情况,疫木烧毁情况,疫木除治监管情况,检疫封锁情况,施工监理情况等。

(四)检查与评价方法

以除治合同具体委托数为单位,以面查、块查、点查等为主要形式,采取现场和内业相结合的查定方式开展防治质量检查,并做出综合结果评定。面查、块查、点查均为合格的,综合评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五)除治质量验收和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自然资源局要加强除治过程中的督查,对除治效果较差、整改不到位或验收不合格的清理除治队伍,可报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经调查情况属实的,予以通报,纳入全县防治服务组织不良记录(黑名单),并限制其继续承接防治业务。

五、经费预算

(一)经费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安排好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专项资金,确保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各乡镇(街道办)每年将清理和监测枯死松树经费纳入全年财政预算。

(二)疫木除治单价及费用计算方式

今秋普查发现,病死松树基本上呈点状分布,除治成本大大增加,除治单价参照2019年度12月17日达州市政府纪要(第154号)执行,按实际核实的除治数量(面积或株数)据实计算除治费用。

(三)农户房屋周围松木薪材清理费用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国有林场、村组根据辖区负责制落实人员清理,不单独核算清理费用。

(四)其他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采伐松树处置费用

按谁建设谁处置原则,由项目建设单位全额承担处置费用,不纳入除治工作中核算和支付(因特殊项目需要政府支付除治经费的,经县政府批准后据实解决除治经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防治力度,调整充实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牵头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组织防治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加强协作。

一是县财政部门要确保除治资金按时到位;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木材市场和木材加工企业的登记管理,取缔无照加工及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县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对本行业使用木质包装材料情况进行监督;县交通、交警等部门要加强疫木非法运输监管,并为除治疫木运输提供方便;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做好执法力量支持;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大力宣传,提高社会对松材线虫病的防范意识。在疫木清理期内,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组建协调小组,确定专人负责。

二是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要组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加强政策宣传、辖区内非法砍伐、运输、处置疫木的巡查、发现、报告、制止等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和进度上报。各行政村(社区)要切实保障辖区内的枯死松木清理工作顺畅开展,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面清理”的任务。

(二)加强责任落实

1.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等相关精神,各级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办)是实施防治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行政村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2.建立考核制度。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签订目标责任书,把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政府考绩考核,对年度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

3.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自然资源局要对疫木清理过程、疫木数量进行监管;要严格做好林木采伐报批程序、用火许可审批,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措施;要做好各村涉及疫木除治清理相关协调处理工作,严禁个人上山砍伐清理疫木。

4.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疫情监管体系。组建以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村、护林员为主的监测监管队伍,按每个乡镇至少1名、每个村至少1名的要求,充实疫情监测和疫木监管队伍,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巡逻检查。加强对村民房前屋后的疫木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告知村民擅自采伐松树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奖惩措施

1.根据国家林草局《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因组织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疫情监测不到位、未落实预防和除治措施,造成疫情大面积扩散或未完成防治目标任务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督办和追责;相关单位及经办人员已经依法履行职责,但因非人为主观原因造成的责任,予以容错免责。

2.县政府对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中任务完成好、清理质量高、工作推进快的乡镇(街道办),予以考核加分,并通报表扬;对任务完成差、清理质量低、工作推进慢的乡镇(街道办),予以考核扣分,并进行约谈。

(四)加强宣传力度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要迅速深入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动员宣传工作,要通过专栏、横幅、标语等,将防治通告张贴至村、木材加工企业和木材市场等地;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行有奖举报机制,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参与松材线虫病死树清理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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