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3〕86号)文件精神,开江县农业农村局、开江县财政局在项目储备、乡镇推荐、业主自主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拟定了开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建设名单。现将申报单位及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公示于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社会各界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和举报,举报联系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口派驻工作组:0818-8237003;县财政局农业股0818-8229611;县农业农村局:0818-8222641
附件:开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建设名单
开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建设名单.doc
开江县农业农村局 开江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