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2017年部门决算及编制说明
来源:县检察院
发布日期: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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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表明了人民检察院区别于其它国家机关的本质特征,是人  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二、部门概况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共设13个内设机构和1个派驻永兴检察室,同时设有纪检组、机关党总支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司法警察大队隶属政治处,其规格与本院其他内设机构相同,不占院内设机构数。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16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37.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8.37万元。2017年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991.5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26.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55万元。支出中基本支出737.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00.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6.52万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54.3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检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26.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二)住房保障支出72.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办公室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6.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较2016年减少。

单位有一般执法执勤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附件:1.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2.检察院2017年决算分析报告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检察院(本级).XLS 检察院2017年决算分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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